员工朋友圈“晒单”引发非议,东方日升收到监管警示函 东方日升1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在此之前,东方日升已经收到深交所创业管理部的关注函和监管函。警示函显示,公司未能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此前,2023年1月9日,公司员工庄某在微信朋友圈称公司储能业务“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庄某违规泄露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