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法律信息网30日发布一份法律文件,内容涉及如何具体落实俄总统普京此前签署的有关回应西方对俄石油和石油产品实施价格上限措施的命令。根据这份由俄总理米舒斯京28日签署的法令,俄能源部与俄财政部达成协议,必须在3月1日前批准俄出口石油价格监测程序。另外,出口俄石油和石油产品的个人或法人实体有义务监控在整个供应链中是否有使用限价机制的行为。如果发现此类行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通报俄海关和能源部。俄海关如核查证实,将暂时叫停出口,直至涉事方予以纠正。(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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