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同意委派张浩楠同志为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同意免去慕英杰同志北京朝阳国有资本 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职务。 同意委派王桂阳同志担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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