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晚间,厦门钨业公告,公司与九江市人民政府、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钨控股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开发大湖塘钨矿所产生的钨精矿,将根据市场化原则,合资各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其中江钨控股集团钨精矿优先购买权比例40%,江西巨通股东九江利顺升置业有限公司支持江钨控股集团按约定比例获得钨精矿优先购买权。这一合作的背景在于贯彻落实赣闽两省达成的加快合作开发武宁大湖塘钨矿共识,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绿色发展”和“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围绕大湖塘、大雾塘等赣北地区资源开发及后端产业链方面开展合作。同时,为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在九江地区冶炼加工量不少于九江市辖区内的资源合作项目钨精矿生产量,共同助力九江百亿钨产业集群的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