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关于重整计划履行情况的公告,根据柯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重整方中建信 (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在柯桥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3个月内支付完毕全部重整资金4,562,199,462.85元。截至2023年2月8日,管理人已收到重整方支付的全部重整资金。
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关于重整计划履行情况的公告,根据柯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重整方中建信 (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在柯桥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3个月内支付完毕全部重整资金4,562,199,462.85元。截至2023年2月8日,管理人已收到重整方支付的全部重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