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决定对宏信证券予以书面警示 上交所公告,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债券业务中存在债券承销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对20西峡01项目尽职调查、风险揭示不充分,受托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主营业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不足等违规行为。本所决定对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予以书面警示。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