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公布发行公司债券“20东林G1”募集说明书时,存在部分债务违约情形。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