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行为,福建阳光集团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被暂停1年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显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福建阳光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刘冬平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