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以虚拟货币支付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3月1日发布十件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其中,人民法院在沈某某诉胡某、邓某劳动争议案中明确,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以虚拟货币支付工资。审理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以虚拟货币作为工资支付给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