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重组可暂免三年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3日公布《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等企业改制的重组四种情况将暂不征土地增值税。暂免土地增值税的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文](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503/t20150323_1205411.html))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