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以不超过11.04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A股股份 红星美凯龙: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均包含本数)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1.04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