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盈盛达为雅居乐2亿元债券提供担保 服务费为每年担保额2.5% 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司(作为担保人),与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被担保人)订立担保协议。据此,中盈盛达同意为企业债券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服务费将为每年担保金额的2.5%。担保责任期限为雅居乐发行的企业债券存续期限(不超过24个月)及其届满后两年止。 于担保责任期限内,中盈盛达应就雅居乐于企业债券项下的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企业债券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及利息,以及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