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结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国务院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2023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审查。会议通过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和《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这两个审查结果报告将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交大会主席团。(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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