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公告,“20碧地01”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期限等相关条款的议案,增加第4年末回售选择权。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公告,“20碧地01”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期限等相关条款的议案,增加第4年末回售选择权。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