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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出台房地产市场新举措,放宽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政策

近日,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房地产营商环境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支持市民卖旧换新,在市区购置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允许原有一套权属登记满1年且不满上市交易时限的普通商品住房上市交易。继续执行新购商品住房144平方米以上的不限制转让,土地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优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取消首房首贷申请条件,凡符合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均可申请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