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公告,十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18十堰城投MTN002”中2.705亿元募集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其中2.15亿元用于支付土地保证金,十堰国资未提前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告;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关于“18十堰城投MTN00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交易商协会决定对十堰国资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兼分管领导曹华予以诫勉谈话。
交易商协会公告,十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18十堰城投MTN002”中2.705亿元募集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其中2.15亿元用于支付土地保证金,十堰国资未提前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告;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关于“18十堰城投MTN00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交易商协会决定对十堰国资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兼分管领导曹华予以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