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铝联交所公告,公司留意到,业绩公告第2页存在无意排字错误,并谨此澄清: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平均售价(未经审核)应为3,365,而非2,287,以及半年同比变动百分比(下半年与上半年比较)应为(21.1%),而非16.0%。上述澄清内容不影响业绩公告所载的任何其他数据,且除上述所披露者外,业绩公告所载所有其他数据维持不变。
俄铝联交所公告,公司留意到,业绩公告第2页存在无意排字错误,并谨此澄清: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平均售价(未经审核)应为3,365,而非2,287,以及半年同比变动百分比(下半年与上半年比较)应为(21.1%),而非16.0%。上述澄清内容不影响业绩公告所载的任何其他数据,且除上述所披露者外,业绩公告所载所有其他数据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