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31号),公司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金融债券,2023年金融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250亿元。行政许可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公司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南京银行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31号),公司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金融债券,2023年金融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250亿元。行政许可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公司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