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称,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企业经营车辆转出本市超过30辆后,每增加一辆给予800元运费补贴,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企业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转出车辆凡经核验通过可获得奖励资金。对于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二手车经销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给予其二手车经销额0.5%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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