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财立方,驻马店市出台促进新能源电池产业链发展十条措施,加快推动新能源电池产业全链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其中提出,实施设备投资补助。总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含技改),在项目建设有效期内,由受益财政按其生产设备购置金额(以完税发票为依据,不含税)的5%给予补助,单一企业最高限额1000万元,补助资金自项目投产年度起3年内等比例分年度兑现。支持新能源电池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电池产业企业给予上市奖励。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