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政策扶持邮轮旅游高质量发展,最高补贴1亿元 新政策规定,对来青岛运营访问港航线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按自然年度统计入境或入港的邮轮游客人数,入境邮轮游客给予200元/人补贴,入港邮轮游客超过2000人(含)的给予100元/人补贴。新政策还对购买邮轮运营奖励作出了规定。在此政策有效期内购买邮轮,且在青岛市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将青岛作为邮轮始发港,经营2年以上,且每年不少于50个航次,经审核达到要求后,按照出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新建造邮轮补贴最高不超过1亿元;二手邮轮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