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国际邮轮运输有序试点复航方案》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国际邮轮运输有序试点复航方案》。其中提出,按照“先开展试点,再逐步放开”的要求,本着风险可控、积极稳妥原则,有序推进国际邮轮运输试点复航。其中,试点水路口岸:先暂定上海、深圳邮轮港口,后续视情况增加。试点范围:上海、深圳至周边国家、地区港口间邮轮运输。暂定试点6个月至1年,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出入境旅游政策和市场情况等适时优化调整。(交通运输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