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3月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国三标准柴油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自2023年4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柴油货运机动车辆在上海市辖区内的所有道路通行。违反通行规定的,将由上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下一步,上海市交通委会继续联合上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上海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国三柴油货运机动车的执法检查力度,同时,根据《上海市进一步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车辆提前淘汰,领取淘汰补贴。(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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