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信集团∶未能对"19融信01"和"19融信02"分期偿付款进行兑付,将在宽限期内尽快筹集资金 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19融信01”和“19融信02”应于2023年4月3日兑付本期债券全部本金的5%。由于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回款不达预期、账面可动用资金较少,公司未能筹措足额资金于2023年4月3日对本次分期偿付款进行兑付。公司将在宽限期内通过加速归集销售回款等方式进行资金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