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北京市明星广告代言行为合规指引》,明星广告代言,11项行为被明确禁止。指引特别发布“明星广告代言负面清单”,提出明星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电子烟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面向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及其他教育、培训行业的广告进行广告代言活动。此外,不得夸大商品功效;不得引用无从考证的数据;不得对其他经营者进行商业诋毁;不得对产品的价格、优惠条件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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