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20阳光城ABN001优先A、B”回售登记期为4月7日至21日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阳光城ABN001优先A”和“20阳光城ABN001优先B”回售登记期为2023年4月7日至4月21日,回售资金兑付日为2023年4月27日。此外上述两期票据此次皆不行使票面利率选择权。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