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地产公告称,为确保公平对待建议新票据持有人,鉴于根据交换要约(待其完成后)将予发行的建议新票据到期日较2020年1月票据、2020年8月票据、2020年11月票据及2021年1月票据迟,故其已于各系列新票据的建议条款项下纳入一项规定,令公司须于2020年1月票据、2020年8月票据、2020年11月票据及2021年1月票据项下的若干还款事件后60日内,(a)就有关新票据进行公开公布的现金要约收购或(b)按比例赎回有关新票据。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