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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法院指定公司管理人、破产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于2023年4月7日指定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担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陈联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5月24日下午14:45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4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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