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违约追索问题承销商5000多万,法院初判一分不赔! 据东海证券公告,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博道基金和东海证券的债券收益纠纷作出判决,结果如下:(1)驳回原告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368.867元,由原告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