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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鹏元:关注郏县发展投资被列为被执行人事项

中证鹏元关注到,郏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6日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分别为(2023)津03执303号、(2023)津03执304号、(2023)津03执305号,执行标的分别为3640.72万元、3878.13万元及4674.32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被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3)津0116执10513号,执行标的为1558.45万元。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公司作为郏县唯一的发债平台,预计仍能获得当地政府的较大支持。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上述被执行案件的进展及当地政府对公司的债务化解安排,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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