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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债券发行人可以在主承销商团中选聘任意1家主承销商提供存续期管理服务

交易商协会官网披露,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业务规则》,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称,发行人应当在发行文件中约定由1家主承销商为债务融资工具提供存续期管理服务。设立主承销商团的,发行人可以在主承销商团中选聘任意1家主承销商提供存续期管理服务;未设立主承销商团的,发行人应当选聘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提供存续期管理服务。存续期内,存续期管理机构发生变更的,发行人应当披露变更情况。发行人聘请存续期管理机构协助开展存续期工作,不减免自身义务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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