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对引进人才等住房消费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的通知》,对人才租房提取和购房贷款提供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支持。在购房贷款优惠政策方面,《通知》规定,在宁波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本科和硕士毕业生,从2023年5月1日起,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分别上浮20%、30%。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