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为确保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设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时间为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前,中国证监会将及时向市场公告企业债券管理的整体工作安排。过渡期内企业债券受理审核、发行承销、登记托管等安排保持不变。(证监会网站)
公告称,为确保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设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时间为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前,中国证监会将及时向市场公告企业债券管理的整体工作安排。过渡期内企业债券受理审核、发行承销、登记托管等安排保持不变。(证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