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郑州市促进批零住餐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到,鼓励批零住餐企业成立总部型企业。鼓励现有大型商业综合体(营业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批发市场(营业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和连锁零售、餐饮企业,采取品牌联营、统一收银核算、设立全国或区域销售结算总部等方式,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型企业。对以上总部企业中,首次入库且当年零售额不低于1亿元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和不低于5000万元的连锁零售、餐饮企业,按其年零售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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