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全市白酒市场生产经营秩序的通告。通告要求,禁止未取得许可(备案)生产白酒;禁止伪造、变造、冒用酒类生产许可证或者超许可范围生产白酒。在白酒广告中,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禁止虚假标注年份老酒、洞藏老酒,或者伪造生产日期等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在白酒生产经营中,禁止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实施损害竞争对手行为;禁止利用虚假折价、减价或价格比较等使人误解的手段实施价格欺诈,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