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案 公告称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管理办法》作如下修订:增加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单,可以在同一交易日上午8:55至8:59之间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