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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案

公告称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管理办法》作如下修订:增加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单,可以在同一交易日上午8:55至8:59之间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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