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公示了第三批共295家假冒中央企业的名单。国资委表示,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如发现其违法犯罪行为,请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这已经是国资委近三年第三次公布假央企名单。三次累计公示的假央企数量超1000家。面对屡禁不止的“假央企”,各央企及相关主管部门应如何应对?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建议国资监管部门和市场登记注册部门形成跨市场、跨区域、跨部门、跨产业,信息共享、快捷高效、无缝对接的监管合作机制。此外,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也应纳入这一协同共治的平台中。(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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