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通知,启动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申报。据介绍,第一批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创新,在推动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水平整体提升上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扩大创新试点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启动第二批创新试点,以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直辖市市辖区(县)人民政府为试点主体。经地方自愿申报、省局初审推荐、专家评估论证后,总局将选择10个至15个地区作为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