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发出关于规范西湖景区餐饮、住宿、停车等旅游服务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书》提醒经营户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禁止价格欺诈,不得以低价诱骗、以高价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等销售商品;禁止哄抬价格,不得强制搭售商品,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的可处300万元以下罚款。(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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