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要夯实工作基础,持续优化完善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及时全面归集涉企信息。要建立健全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进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结合,形成“通用+专业”的融合模式。要探索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研究部署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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