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进一步优化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参保人员用个人账户资金购医保药品取消金额限制 上海市优化调整医保定点配售药品管理。一是取消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内非处方药品的品种和数量规定,要求定点零售药店指导参保人员合理购买和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二是取消定点零售药店同一天内向参保人员提供非处方药品配售服务的次数限制;三是对于在一次服务中或对于同店同卡余药量超过一个月的,不再限制相同药理作用非处方药品的配售服务;四是取消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医保药品的金额限制,更好满足老百姓多元化的购药需求。(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