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简化求职就业材料。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五部门: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
做好报到入职衔接。用人单位可凭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含网签协议)或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证明材料,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参加工作时间按照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实际入职之日计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社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