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相关渠道获悉,近日,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下发《关于建立债权投资计划分类登记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债权投资计划分类登记工作机制。通知明确,根据融资主体信用等级和产品信用增级安排不同,将产品分为I、II、III三类。I类产品指符合免于信用增级条件的产品;II类产品指设置保证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或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信用增级方式,且融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的产品;III类产品指不属于第I、II类情形的其他产品。(上证报)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