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达中国控股联交所公告,该集团提述该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二月七日、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二二年十月三日、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及二零二三年一月三日的公告。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根据同意征求的条款,573.45万美元的利息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三十日(付款日期)到期应付。该公司有15天宽限期支付相关利息。由于宏观经济、房地产市场及金融环境的不利因素,该公司无法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四日宽限期最后一天前支付相关利息(相关利息未获支付)。相关利息未获支付可导致持有人要求加快就优先票据还款。截至本公告日期,该公司尚未就加快行动收到优先票据持有人的任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