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等四部门:鼓励机构参与融券交易】证券业协会、上交所、深交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文称,支持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券交易,扩大融券券源;推出市场化的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充分发挥融券业务的市场调节作用,适时扩大融券标的证券范围。
通知指出,采用绝对收益、对冲策略的基金可参与融券交易。基金参与融券交易,融券资产净值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3%。封闭式股票基金、开放式指数基金(含增强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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