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指出,中吉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及其下设的“中国新疆-吉尔吉斯斯坦”毗邻地区经贸合作工作组具有重要协调作用,同意采取必要举措优化和提高这些机制以及投资和工业合作工作组效率,统筹推进各领域务实合作。共同落实好《中长期经贸合作规划(至2030年)》《关于推动绿色发展领域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愿继续就设立中吉发展基金开展工作,促进经济合作,吸引对吉项目投资。(新华社)
双方指出,中吉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及其下设的“中国新疆-吉尔吉斯斯坦”毗邻地区经贸合作工作组具有重要协调作用,同意采取必要举措优化和提高这些机制以及投资和工业合作工作组效率,统筹推进各领域务实合作。共同落实好《中长期经贸合作规划(至2030年)》《关于推动绿色发展领域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愿继续就设立中吉发展基金开展工作,促进经济合作,吸引对吉项目投资。(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