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等13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引导帐篷露营地发展的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帐篷露营地设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坚持生态优先、服务大众、休养生息的原则。意见要求,帐篷露营地设立应在不占用现状耕地、不占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不破坏生态环境、不占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不改变土地现状用途、不固化现状地面、不建设固定设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依法依规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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