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自2023年6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5年12月31日。包括7+1类更新类型。其中居住区综合改善类,主要针对危旧楼房、老旧小区、既有住宅片区等落实安全隐患消除、功能设施完善、居住品质提升。产业区聚能增效类,主要针对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落实产业功能完善、利用效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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