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储能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中长期协议 据贵州省能源局网站,贵州省能源局就《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新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各类电力市场交易。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投运后,可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提供租赁服务。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储能企业签订协议,由新能源发电企业按年度支付储能租赁费用,储能企业按容量提供服务,采取双方协商等方式形成租赁价格,协议年限原则不低于3年,鼓励签订5年及以上中长期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