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财政部、国家电影局发布公告,为支持电影行业发展,现将阶段性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公告如下: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证券时报)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